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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3月13日 星期二

蔡惠如


新民會在有了初步規模之後,便開始展開兩個實際行動:一為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;另一個是發行《台灣青年》雜誌,藉由文字來宣揚民族理念及文化覺醒

李筱峰啟迪30
    
1881(清光緒7),蔡惠如出生台中清水,是清水旺族的子弟。與當時一般富家子弟相同,蔡惠如從小就接受漢學教育,熟讀傳統經史文章。成年後的蔡惠如,申材魁梧、性格豪爽,具有「一言九鼎」的重義氣性格,如果是能力所及或是口頭承諾過的事,哪怕事上刀山、下火海,都要努力達成
日本治台,經常對地方採取「攏絡政策」,也就是給與地方仕紳擔任地方長官的職位;雖然蔡惠如的區長工作非常受到當地民眾歡迎,但是為日本這個異族做事,蔡惠如始終覺得自己好像是日本欺壓台灣同胞的工具,始終無法坦然釋懷。「台灣同化會」被迫解散,引起蔡惠如對日本政府的極度反感,決定離開日本統治下的台灣。
蔡惠如變賣了所有祖產田地,舉家遷移到福州的倉前山定居,並經營漁業。不過,離開台灣的蔡惠如,並沒有忘記在日本統治下的台灣同胞,反而投身於民族運動中,時時奔走於台灣、日本東京及中國之間,為了推動台灣政治改革而努力。
美國威爾遜總統提出「民族自決」原則,使得台灣民族運動的發展時機成熟,就連身在日本東京的台灣留學生也都摩拳擦掌,準備推動《六三法案》的撤廢運動,為日後一連串民族運動的起點。
在成立「新民會」時,蔡惠如與林獻堂便決定先確立組織、章程及宗旨的認同,以及有制度地規範,讓新民會得以有效凝聚成員的向心力。新民會在有了初步規模之後,便開始展開兩個實際行動:一為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;另一個是發行《台灣青年》雜誌,藉由文字來宣揚民族裡念及文化覺醒,以求喚醒更多有志之士,增加民族運動的助力。
蔡惠如的「仗義輸財」,讓《台灣青年》因此得以出刊。蔡惠如除了在日本東京推廣民族運動之外,更造訪北京及上海等地,以他台灣仕紳的身分積極在各處講演,將台灣人在日本統治下所受到的種種不公平對待,以及台灣民眾在本地和東京餐與民族運動的情形,傳播給中國民眾。
蔡惠如、林獻堂等人體會到必須團結自己的力量,才能對付官方的打擾,於是與台灣其他有識之士共同籌組「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」。「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」在台北成立不滿三天,便遭到台灣總督府的查禁,並在同年以違反「治安警察法」為由,檢舉並拘捕全台灣九十九名相關人員,就是著名的「治警事件」。蔡惠如當然也是被拘捕的人員之一。
在受審的過程中,蔡惠如非常受到台灣民眾的支持,尤其當他被判刑三個月,要從清水搭乘火車赴台中服刑時,當地包括清水、梧棲、沙鹿等各方面的民眾,都紛紛來到車站送行。火車抵達台中車站之後,也有許多民眾聚集,將車站四周擠得水洩不通。雖然日本警察不斷縱馬想要衝散群眾,不過群眾散了又聚,聚了又散,一來一往達三、四次之多,可見蔡惠如受愛戴的程度。(洪乙民、林倩如摘要